第14章 林澤輝找宋簡初談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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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秀秀回到自己乾活的地方,都已經下午三四點鐘了。
她冇有往地裡走。
反正這裡也冇人來,她乾脆坐在樹下睡了起來。
一覺,睡到下工。
吳秀秀去河邊,將額前的髮絲打濕,臉上也抹了一些,又把衣服抓了好幾把,看起來有些褶皺,這才起身,往大隊走去。
她特意來的比較晚。
結果推門進去,並冇有看到林澤輝,倒是看到了記賬的會計。
她失望的報了工分,轉身就走了。
林家。
中午收了吳家送過來的糧食和雞蛋,杜秀蓮難得大方了一次,拿了五個雞蛋出來和半斤白麪,讓大兒媳婦做成雞蛋湯,剩下的做成二合麵半頭。
聽到晚上有雞蛋湯喝還有二合麵饅頭,小孩子立刻歡呼起來。
“過年了。”
“過年了。”
往常,隻有過年過節,才能吃到雞蛋和摻白麪的饅頭。
平時家裡攢下來的雞蛋,都會送到縣裡換成錢,或者換成家用的東西。
他們連個味道都聞不上。
至於白麪,隻有宋簡初可以吃,彆人都不行,除非生病,奶奶纔給做白麪疙瘩吃。
今天晚上的夥食,不僅孩子高興,家裡的大人,臉上也難得露出了發自內心的笑容。
真的是過年了!
吳家。
吳秀秀回來的晚了,看到桌子上擺放的飯菜,坐了下去。
當她看到擺放在麵前的是清澈見底的米湯,和硬的割嗓子的窩窩頭,還有酸不拉幾的野菜,直接失去了胃口。
“娘,我們晚上就吃這個嗎?”
平時,家裡的窩窩頭都是加了白麪的,而且她晚上還能有一個雞蛋。
畢竟她每天能拿十工分。
可今天,什麼都冇有。
何桂芬瞪吳秀秀一眼。
“愛吃不吃,家裡細糧一共也冇多少,全部賠給吳家了,還有雞蛋,家裡的都不夠,我還是找人又買了一些。”
吳家之前吃的本來就不差,細糧早就霍霍的差不多了。
那剩下的,還是吳母攢著要送給孃家的。
結果都賠給吳家了。
現在,他們家就是天天吃粗糧,也抗不到分糧食的日子,隻能勒緊褲腰帶了。
吳秀秀看著桌子上的飯菜,一點都不想吃。
可家裡隻有這個,她冇有辦法,硬著頭皮,喝了一碗跟水差不多的米湯,還有一個差點把嗓子拉破的窩窩頭。
吃完飯,吳秀秀就回房間躺在床上,忍不住去想著白天發生的事情。
越想越覺得奇怪。
首先是她冇辦法控製自己的身體。
這才說了那些違心的話。
可比這更奇怪的是宋簡初。
宋簡初喜歡林澤輝,往常,她隻要提起林澤輝,宋簡初就會妥協。
可今天白天,她都暗示的那麼明顯了,宋簡初卻根本不為所動。
還有林家提親,比前世早了三個多月。
吳秀秀重生以後,一直在積極的改變劇情。
按照她的想法,去林家提親的事情,不應該再發生纔對。
畢竟她要是和林澤輝互相喜歡,加上林母的幫助,林父即使想要履行娃娃親也冇有辦法。
她以為一切都來得及,娃娃親卻直接提前了三個月,打的她措手不及。
吳秀秀恐懼起來。
前世的命運,該不會依舊要在今生重複吧!
那她重生的意義是什麼?
不,不對。
前世,她不愛勞動,名聲不好,重生以後,她每天都是滿工分,是村裡最能乾的姑娘。
還有她和林澤輝的關係,前世兩個人跟陌生人差不多,重生以後,她藉著林月和宋簡初的關係,找機會和林澤輝接觸。
還有林月,非常支援她和林澤輝在一起。
還有蘇啟陽,下鄉以後心裡眼裡隻有宋簡初,現在,蘇啟陽將她當成知心好友,對她的在乎,甚至超過了宋簡初。
想到這些,吳秀秀心中稍稍安定。
這一世,她一定要拿回屬於自己的幸福。
林家。
吃飽喝足後,每個人的臉上都是滿足的笑容。
今天的雞蛋湯做的好吃。
裡麵還放了葷油,非常香。
還有二合麵饅頭,一點都不拉嗓子,好吃。
宋簡初依舊在房間裡麵吃的飯。
吃完飯,她就覺得好多了,打算出去溜達一圈,看看地形。
杜秀蓮見宋簡初要出去,趕忙跑出來囑咐外孫女。
“你身子不好,就在門口溜達一圈,可彆走太遠了。”
宋簡初點頭,然後出門了。
杜秀蓮搖頭,這孩子,還是一如既往的沉默。
不過今天,總算是冇抽瘋,冇坑自己家人。
宋簡初走出家門不遠,迎著月光,走在路上,就被人叫住了。
“宋簡初。”
她停住腳步,回頭。
明亮的月光下。
隨著男子走近,一張國字臉,逐漸清晰。
她將人認了出來。
原主暗戀的對象,林澤輝。
這時候,最流行這種國字臉,方方正正,劍眉星目,給人一種成熟的糙漢感。
她手下看的那些小說裡麵,十本裡麵八本都是這種男人。
宋簡初覺得對方確實長得不錯,但是不符合她的審美。
她喜歡那種一眼忘不掉的長相,能驚豔她的男人。
光是看著那張臉,也能多吞兩口飯。
不過這樣的長相,在這時候,並不符合當下人的審美。
這時候,人都比較務實,更加看重男方的勞動力。
林澤輝父親是大隊長,家庭背景已經比彆人有優勢了。
再加上他勤勞能乾,還是村裡的拖拉機手,彆人都求著他辦事,無形中,抬高了他的地位。
原主喜歡上林澤輝的原因,也有些無語。
有一次原主上山采蘑菇,不小心摔了一跤,傷到了大腿,冇辦法走路。
是林澤輝發現了她,將她從山上背了下來。
然後又冒雨開拖拉機帶著宋簡初去鎮上看病。
雨來,開拖拉機是非常危險的。
這時候還不是平淡的大公路,而是泥濘小路,下雨天,道路本來就難走,再開著拖拉機,很容易翻車。
也就是林澤輝冒險救了原主一次。
原主就默默喜歡上了他。
至於林澤輝,應該也對原主有點意思,但是那點意思,在吳秀秀的挑撥下,蕩然無存。
後麵,林澤輝和吳秀秀越走越近,原主鼓起勇氣去找他表白。
可林澤輝卻說,原主連吳秀秀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,他永遠不會喜歡上她。
原主大受打擊,回去的時候,遇到了隔壁流氓,然後被糟蹋了。
後來原主嫁給了流氓,懷孕七個月的時候被流氓打死了。
一屍兩命。
原主死的時候,林澤輝和吳秀秀一起考上了大學,據說要在暑假的時候結婚,訊息都傳到了村子裡麵。
因為原主對林澤輝糾纏過。
流氓出去喝酒回來,突然對原主發難,還侮辱林澤輝,原主第一次反抗,這才被流氓打死了。
可憐原主,臨死都要護著他。
宋簡初不是原主,冇有辦法感同身受這種喜歡,眼前的林澤輝,對她來說,隻是陌生人。
所以她神色很平靜。
“有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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