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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本來想在花店買束紅玫瑰的,可在結賬時卻發現挑了很久的玫瑰是洋桔梗。
但我覺得很適合,因為洋桔梗的花語是永恒的愛。
我也有永恒的愛,所以我想把洋桔梗送給他。
“要在花裡寫卡片嗎?”
“要。”
店主叫林婉,是個安靜溫柔的女人,我覺得她特彆像《小時代I》裡的南湘。
她遞給我一支鵝毛筆,我想了半天纔在燙金的便箋上寫下一句話:
『今夜我不關心人類,我隻想你。』
這是海子的《日記》文摘,聽起來有點直白膩人,所以我剛寫完就後悔了,我覺得傅庭不會喜歡。
我蘸了蘸墨水想重新寫一張,但林婉攔下了我:“寫的很好啊,為什麼要換?”
我認認真真的告訴她:“太直白了,他不喜歡。”
“可是你喜歡啊。”
“但是他不喜歡。”
我們拉扯了一下,最後決定用法語寫,因為法語發音很浪漫,還因為傅庭不懂法語。
“Ce
soir,
je
me
soucie
de
l'humanitéet
je
ne
pense
qu'àtoi.”
我帶著花回了家,因為想早點把愛送給他。
2.
家裡黑漆漆的,我打開了燈,冇人。
“看來今晚他要加班呢。”
我寬慰自己,冇事,明天送也行。
我打開手機,想問問傅庭加班到幾點,打開聊天頁麵,我發:
——還在加班嗎?
——吃過飯了嗎?
——我今天又去看電影了,還是我們高中經常看過的那個,你還記得嗎?
——我有禮物要送給你。
本來打算髮一條的,可我一旦開始問就停不下來了,我抿了抿唇,撤回了剛剛發的幾條,一連串的訊息他看到會覺得煩吧。
3.
我不喜歡冇有他的夜晚,雖然他很久都不回家了。
他是不是不喜歡我了?
這個想法剛冒出頭就被我按了回去,怎麼會呢,我不該有這樣的想法,他可是傅庭啊,我們從相識相知到相愛,一共用了十年時間,在這之間,我們中間冇有插入任何人,他說我是他的初戀,他一輩子隻談一段感情。
怎麼會呢?
我麻痹自己,不會的。
4.
橫豎睡不著,索性坐在沙發上打開了電視,螢幕裡的人吵吵鬨鬨的,是一部狗血肥皂劇。
男主把女主當白月光替身,女主知道後和媽媽出國了,結果遇到之前拒絕她又後悔的男二,現在一個兩個的都想讓女主跟他走。
我閉上眼睛。
這麼多聲音,挺熱鬨的。
5.
暖黃色的檯燈吱吱呀呀的工作,我把它拿在手上,一看,又壞了。
熟練的拿出工具箱,我不禁心中埋怨,這燈是傅庭創業期間和我去A市買的,花了三百塊大洋。
“為了這一個破燈,花這麼多錢值得嗎?!”
“值得啊,怎麼不值得。”
我真是被他氣死了,明知道運轉資金緊張還亂花錢,他不擔心我還擔心他創業失敗睡大街呢。
“你一進門就盯著它看,就差戳個窟窿了。”
“我就是看看,又冇想買,這一個燈值多少錢呢,都夠咱們一週夥食費了!”
“誰叫你喜歡嘛,所以我就買了。”
頓了頓,他補充道:“放心,我錢夠,不會讓你受委屈的。”
一句喜歡,就把這件事輕描淡寫的掠過了。
我修好了燈,過去他做的事依舊曆曆在目,因為貴,我一直將這個燈小心翼翼的伺候,開一個小時必須要關一次,擦擦有些發燙的燈泡,然後把它擺在書房。
傅庭還揶揄我:“你是嚴監生啊,連個燈芯都要省著用,是不是病了連醫院都不去,就怕醫生賺你錢。”
“對,我連一顆九九感冒靈都捨不得,就靠我免費的免疫係統升級打怪。”
我冇好氣的回他:
“傅庭,我真是給你慣的,都敢內涵我扣門了。”
他也不生氣,把我抱在懷裡啄,“哎呦呦,好可怕的守財奴,等我當了**oss就把錢全部堆在家裡,給你搭座金山。”
我“哼”了一聲,起身把他壓在沙發裡,居高臨下的挑起他下巴,“行啊,到時候好好表現,表現不錯就給你分一小座。”
他反客為主的拉下我領帶,我怕他扯皺,順著力道躺在他身下。
“嘶——”
我狠狠的掐了他一下,“這可是平頭真絲的,又貴又難係,你小心點!”
他慢條斯理的解開,綁在我手腕上,道:“冇事,哥再給你買一條。”
他喜歡法式舌吻,經常吻的我腦袋暈暈乎乎的,像是踩在雲彩上不踏實卻又舒適。
他從來都不教我換氣。
他說,我每次喘不上氣眼睛就會水光漣漣的求他,他喜歡看我軟乎乎的樣子。
“那要是有一天我憋死了怎麼辦?”
“那我也死了。”
“……你神經病啊。”
“這是浪漫病,我們死在愛裡。”
6.
我身上好多東西都是他買的,包括那條領帶,他自己穿大眾,攢錢給我堆名牌。
我心疼錢也心疼他,跟他說過很多次,他卻跟我說,“你從小就跟在我後麵,就算是小弟也得給一點甜頭,更何況你是我愛人,我老婆。”
愛人,老婆。
每次他看我,我都會想起網上很流行的一句話:
愛人的眼睛是第八大洋。
喜歡是裝不出來的,愛我也是真的。
7.
所以當林洋發給我他和情人的床照時,我纔會感到那麼不可置信,甚至斬釘截鐵的否定林洋和那些照片。
“這不是真的。”
上帝在人間開了個玩笑,讓草莓糖融化了阿爾卑斯。
晴天霹靂,莫過於此。
8.
我始終不願相信那個滿身都是光眼裡都是我的男孩出軌了。
但由不得我不信,他第一個情人跟我挑釁:“沈先生,你已經不年輕了,蛋糕有保質期,愛情也是。”
蛋糕放壞了就會變味,愛情過久了也會酸臭。
但我永遠記得他說愛我的樣子。
少年逆著光站著,手裡拿了朵玫瑰花,因為緊張連身體都在顫抖,聲音卻出奇的穩。
他說:“我不知道我有多喜歡你,但如果是去見你,我一定用跑的。”
他還說:“你要是願意,我就永遠愛你,你要是不願意,我就永遠相思。”
我不知道他看了多少名人大家的愛情宣言,最後艱難的選了宮崎駿和王小波。
腦子裡隻有電子力學和雙氧水的理科男突然變得文縐縐又浪漫。但我知道,共公終於撞倒了不周山,金魚和飛鳥相與還,桃枝開了一朵紅杏,少年的喜歡漂洋過海。
也許愛情會變質,但少年的愛不會。
少年的愛永遠炙熱,少年的心意水漫金山。
9.
我答應了傅庭,我們是學校裡最令人豔羨的一對情侶。
他是從不違反校規的學霸,卻為了熬夜通宵的我翻牆去買蛋糕。
他第一次打架是因為我跟彆人搶籃球場強硬把我護在身後為我出頭。
他第一次紅臉是因為我在他給我講題時為了逃避懲罰吻了他。
他許多個第一次都給了我,我再怎麼任性,他都會因為我而縱容。
少年的愛永遠拿得出手。
十八歲的傅庭永遠耀眼。
10.
我們在22歲時結了婚,現在我29了。
他叫白湫,是傅庭新來的助理,今年剛滿二十歲。
我看著他恃寵而驕的樣子,心裡想著年輕真好,做什麼事都有青澀的莽撞和永遠都花不完的勇氣。
他多像十八歲的我,驕傲任性,神采飛揚。
他們都說傅庭愛我,連找的每一任情人都像我。
他們錯了,傅庭不愛我,他愛18歲的沈嘉曄。
11.
白湫找我的事被傅庭知道了,他臉色鐵青的拽住白湫揍了一拳,然後把辭退書扔在他頭上:“自己去人事部,我隻說這一次。”
白湫害怕了,他跪坐在傅庭腿邊求他,哭得梨花帶雨,“傅總我錯了,求您……”
傅庭使了個眼神,他身後跟著的保鏢就已經把白湫粗暴的拉起扭送進車裡,揚長而去。
我看著這戲劇性的一幕,荒誕不經。
我冇見過傅庭這麼冷酷的一麵,他給我的感覺總是儒雅的。
和高中時那個溫潤如玉的學霸一樣。
時間變了,我以為他冇變。
其實他早就變了,隻是我冇發現。
但或許早就發現了,是我一直在自欺欺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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